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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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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制宜系统推进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22/8/18  浏览次数:3134

2015年我国启动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经过7年发展,我国电力市场多元竞争主体格局初步形成,但同时还存在体系不完整、交易规则不统一等问题。在近期举办的新华能源沙龙活动上,与会专家就如何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言献策。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市场部主任李竹认为,我国提出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有四方面考虑:从政策角度来看,电力市场是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资源禀赋上来看,我国负荷需求和能源资源呈逆向分布,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转型来看,随着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不断推进,新能源装机比例会越来越高,为平抑新能源的波动性、促进新能源的发展和消纳,需要构建全国统一的电力市场;从电网条件来看,我国已经建成互联互通的大电网,为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提供了物理基础。

清华大学电机工程与应用电子技术系教授、清华大学能源互联网创新研究院副院长陈启鑫表示,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背景下,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恰逢其时,且释放出两大重要信号:一是要统一,即不同省份、不同市场模式之间的电力交易,需要有统一的、兼容的标准和接口;二是要形成体系,未来国家、区域、省级各层级电力市场,甚至包括配网侧市场、分布式交易在内的电力交易市场,将整体形成一个电力市场体系。

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能源安全与新能源研究室主任刘强表示,近10年来,特别是“双碳”目标提出以后,我国电源种类更为多元,电力消费也呈现多元化的特点,要求电力系统进行全方位的提升。因此,健全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改革举措,未来通过不同区域的、多种主体参与的市场交易,将实现电力在全国范围内的优化配置。

目前,我国电力市场的建设主要以省为单位。由于各地资源禀赋、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在电力市场规则设计和建设推进方面存在一定差异。专家认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要因地制宜,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高效、治理完善的电力市场体系。

李竹认为,电力市场建设要加强统筹和衔接,主要体现在省间市场和省内市场要做好衔接,各交易品种要做好衔接,市场与政策要做好衔接。此外,2025年之前,还需理顺一二次能源价格的关系以及疏导新能源接入带来的系统成本上升问题。

陈启鑫表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在设计交易规则时要考虑不同地域、不同市场主体参与交易时的差异,也要考虑各地电网的物理条件。但整体而言,在全国层面上,要有一套统一的规范,从而降低电力市场的运行成本和交易成本。未来三年,要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一套标准化的市场接口,使跨区跨省和省内市场交易可以高效互联互通和协作。此外,在各省的市场建设上,要加快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容量、输电权等品种的交易探索,并加快新能源大幅接入电力系统以后价格机制、市场机制、结算机制等方面的探索,为未来新能源、储能等新型主体大规模进入市场提供支撑。

刘强表示,由于电力需求与资源的错配,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需注意电力大规模外送与本地消纳利用之间的平衡。大规模外送提高了电力系统的灵活性,但也因此产生了成本。电力若能实现本地消纳利用,则最为经济。“各地可以探索企业余热发电、风电供暖、制氢、储能等多种本地消纳方式。”

中国经济信息社经济智库副主任李济军表示,随着需求侧电气化水平提升、供给侧风光等新能源大规模接入,对灵活性电源和辅助性服务的需求都将增加,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抬高电力系统的成本,未来仍需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形成更加科学的、与新型电力系统相适应的电价机制。

 

 

 

转载来源:新华社客户端

图文编辑:文化宣传(史志)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