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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热电公司获评“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22/9/30  浏览次数:3793

近日,从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获悉,兴安热电公司被评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这是蒙能集团所属单位首家获评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殊荣的企业。

近年来,兴安热电公司成立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大力弘扬民族团结精神,将民族文化融入企业发展血脉,连续5年无偿为各民族聚居地区延长供热,连续8年提前供热,确保冬季居民采暖万无一失。2021年该公司被评为“兴安盟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该公司汉、满、蒙、回、朝鲜、达斡尔、锡伯族等多民族职工组成“石榴籽爱心团”,广泛开展“石榴籽爱心团”公益志愿行动。冬日里寒风凛冽,爱心团真情似火,走访英南朝鲜族养老院慰问孤寡老人、为自闭儿童送去关心与陪伴、鸿雁助学“1+1”;夏日里骄阳酷暑,爱心团关怀如水,与乌兰哈达中心小学、乌市二中、科尔沁右翼前旗第五中学开展对口帮扶、联合共建,助力地方脱贫攻坚。连续4年参加地方“三下乡”活动,列支40余万元对口帮扶贫困户,广开就业渠道,为周边待业人员提供300余个就业机会,通过多措并举,不断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引向深入。

 

 

 

转载来源:兴安热电公司     作者:李越

图文编辑:文化(宣传)史志办公室